安徽赛格高科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研发制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19日,安徽赛格高科玻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研发制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赛格高科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研发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赛格高科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研发制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浦东路北侧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厂房,为新建项目。环评中设计建设汽车玻璃生产线、汽车窗边框生产线,可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
本次阶段性验收汽车玻璃生产线,目前实际具有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的能力。环评设计的汽车窗边框生产线目前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合肥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赛格高科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玻璃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3月22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4〕3034号)。
本公司排污许可证申领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证书编号:91340121MA2WN6GM3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0.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厂区已建设的汽车玻璃生产线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原环评中印刷废气、烘干废气、洗网水挥发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实际印刷废气、烘干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洗网水挥发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中要求,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洗网水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新增排气筒不属于主要排放口,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阶段性验收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餐饮废水、磨边废水、切割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磨边废水、切割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沉淀后的清水流入回水池中回用于生产,每半年排放一次。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丰水库河。化粪池和雨污水管网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烘干废气、洗网水挥发废气、焊接烟尘、热压废气、食堂油烟。
印刷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TA002)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洗网水挥发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热压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次阶段性验收噪声主要是预切割生产线、水切割机、加工中心、电焊机、空压站、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70~85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次阶段性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汽车玻璃)、废滤筒、焊渣、滤筒除尘器回收粉尘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油墨桶、废丝印网版、废活性炭、废抹布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由于汽车窗边框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碱中和废液目前暂未产生。由于洗网水用量较少,因此废洗网水包装瓶产生周期较长。
待上述危废实际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并补充签订危废协议。
危废库位于厂房内北侧中部,建筑面积为10m2。已完善设置分区贮存的标识标牌、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防泄漏托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处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2~7.4(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2mg/L、101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5.2mg/L、14.7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26mg/L、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5.34mg/L、33.8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08mg/L、0.15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08mg/L、0.15mg/L,均满足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DA001(印刷废气、烘干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81mg/m3、6.25×10-2kg/h,DA003(洗网水挥发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82mg/m3、1.95×10-2kg/h,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DA002(焊接烟尘: 滤筒除尘器) 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mg/m3、5.31×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66mg/m3,满足《中表B.1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5.0mg/m3)。厂房门口外1米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4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62mg/m3,均满足《中表B.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颗粒物≦3.0mg/m3)。
3、噪声
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五、验收结论
本次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阶段性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签到表、验收意见
安徽赛格高科玻璃有限公司